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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4人公告(第二批)

2025-10-09 15:28:06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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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育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5.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B9-B11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1)招聘条件中“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且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学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0月10日9:00-10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10月10日9:00-10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10月10日-10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10日9:00-10月24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4.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需要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1月3日9:00-11月13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A1-A6岗位不设开考比例。B7-B11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10月27日12: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报名时在“考生简历”栏中写明高中阶段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其中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考生简历”栏中注明目前是否正在就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不足6个月除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1-A6岗位考试方式为:考核。

考核: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二)B7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1月13日。若笔试时间变动,将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safc.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或者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B8-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若其中有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0,则该岗位安排笔试。

1.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管理能力、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若其中有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0,则该岗位安排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进入试讲名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

A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B7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B8-B11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一(含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方法二(不含笔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五)资格复审

A岗位和B7岗位在面试前,B8-B11岗位在试讲前,应聘人员需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提交学院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试讲或者面试。

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等。

4.其他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我院公告要求的日期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728960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1-8729070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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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岗位信息表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8日

原标题: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5/10/9/art_78506_11651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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