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7人公告(北京招聘会)

2023-11-14 09:07:54
华图教育

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7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23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在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属重点大学、浙江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共7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一:院系辅导员6名,拟安排在化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设计与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具体派驻院系由学校统筹安排。
岗位二: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1人,要求应聘人员的民族为维吾尔族。
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
根据浙江省(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活动特点,本次招聘主要面向北京及周边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即2022年11月18日后取得毕业证书)。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学校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高校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者,须在此时间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具备2024年7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18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1月18日后出生);
4.学生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一: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省、设区市学联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校(院系)团委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两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经历(需由学校学工部门出具证明);
岗位二: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省、设区市学联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校(院系)团委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两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经历(需由学校学工部门出具证明);
5.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四)优选条件
当应聘人数超过我校可接纳的面试人数上限时,我校将结合下列优选条件综合考虑,优先列入面试对象:
1.具有来我校工作的强烈意愿,愿意在辅导员岗位持续工作不少于4年;
2.具有丰富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曾担任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相当等级的学生干部;
3.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在校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新闻报道或文章。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2023年浙江—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将于2023年11月18日(周六)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洽谈会开始至11:30结束。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样式见附件二,另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请尽量提前填写,也可现场索要),并提供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和党员证明等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将于招聘会现场进行初选、初面,初选、初面中根据“优选条件”着重评估应聘者学习工作经历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多岗位适应能力。入围面试名单在初选后告知应聘者。
考虑到现场招聘的不确定性,按1:3的比例控制各岗位初选合格参加面试的人数。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达到人数上限,学校保留不再接受其他人员报名的权利。初选合格人数不足1:2时,学校可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资格初选后告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初定于现场招聘当日下午14:00,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
面试采用双向交流和答辩方式,内容主要为辅导员岗位工作综合知识和高校行政工作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对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等。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入围名单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各用人单位(部门)还将安排一定期限的实习,作为考察工作的组成部分。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体检、考察具体安排请查阅我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通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rczp.zjut.edu.cn/,公告、公示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我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320232(浙江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办)。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320433、88320702(联系人:马老师、徐老师)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招聘计划表(2023年北京招聘会)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浙江工业大学招聘
浙江招聘公告
相关栏目
最新动态 更多>
招聘公告&简章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