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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政策文件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 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 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

2024-03-21 09:19:47
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
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

教就业厅函〔202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抢抓春季开学后促就业工作关键期,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部决定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供需适配强服务 春季攻坚促就业

  二、行动时间

  2024年3—4月

  三、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聚焦当前促就业工作重点难点,细化各项工作要求,优化就业指导服务,进一步聚合社会资源,集中提供就业岗位,促进校企供需对接,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主动求职,为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四、行动任务

  (一)举办“万企进校园”招聘活动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千方百计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岗位资源。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并支持本行政区域内高校联合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共建区域性就业市场、共享岗位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为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招聘服务。各高校要主动邀请上年度已吸纳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积极开拓新的用人单位,做好回访服务,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推介力度,积极为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提供便利。要充分用好校友资源,积极动员校友企业进校招聘。二级院系要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毕业生求职就业意愿等情况,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中小型专场招聘活动。春季攻坚行动期间,各地各高校要为每名有求职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不少于5条就业岗位信息。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要完善“分行业就指委+分行业协会”促就业工作机制,举办“高校毕业生行业领域专场招聘会”,加大力度建设分行业就业市场,为相关专业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

  (二)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

  各地各高校要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推进落实访企拓岗“两个100”要求,要精准走访相关行业企业,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各高校要将“访企拓岗”与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合起来,鼓励校企双方在定向人才培养、实习基地建设、人力资源提升、重点领域攻关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将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前移。二级院系要以学科专业点为单位开展走访,特别是新设置专业和上一年度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专业,要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有效访企拓岗。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期间,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学科专业负责人要主动走进企业、走进招聘活动现场,与用人单位面对面交流,及时将用人标准、招聘需求等信息反馈到人才培养环节,鼓励用人单位深度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工作。

  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结合本地高校学科专业布局和企业用人需求,积极组织开展集中走访,加强工作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完善“24365携手促就业”服务

  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要积极引导进校招聘的用人单位入驻平台,发布招聘需求,同步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要组织有求职意愿的毕业生在平台注册,登记个人求职意向,关注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主动参与求职就业。要持续完善线上招聘服务体系,积极与平台共享省级和高校就业网岗位信息,为毕业生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就业岗位信息。

  平台将举办“国聘行动”第五季、“百城千校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一带一路’2024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等系列活动,分行业、分地区集中发布岗位信息。平台将加强微信服务公众号运营管理,及时汇集各地各高校招聘活动以及供需具体信息,向用人单位、毕业生精准推送,促进供需高效适配。

  (四)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

  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教育引导,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价值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尽早明确职业意向、尽快投身求职行动。要认真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系列宣讲活动,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要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作为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水平、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办好省赛校赛。

  各地各高校要用好“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各类就业指导资源,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要积极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涉就业风险防范,帮助毕业生防范“黑中介”“付费实习”等就业陷阱,增强毕业生求职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把做好“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作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发挥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作用,密切部门协同配合,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衔接、分工合作、协同联动,争取更大力度支持,推动公共就业资源更多向高校毕业生群体倾斜。

  (二)做好数据报送。各地要在每月1日前上报本地未来一个月的招聘活动信息,每月1日、15日前汇总上报本地各高校未来两周的招聘活动信息,上报内容见附件。教育部将及时汇总各地各高校招聘会信息,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言教育等融媒体平台集中向用人单位发布,扩大招聘活动服务范围。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地各高校要持续宣传报道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加大促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高校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按相关要求及时报送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

  联系人及电话:韩小伟 010-66096050

  赵 健 010-66097835

  冯妙洁 010-68352370

  电子信箱:fengmj@chsi.com.cn

  附件: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统计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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